什麼是供水安全區+邊界確定規範

供水保護區:帶、劃界、措施和責任

有關衛生保護區 (ZSO) 的一般信息

上述文件定義了供水源周圍的三個衛生區。

  • 嚴格製度的第一區。
  • 第二個和第三個被認為是限制區。

同時,對於每條帶,都制定了自己的標準,即邊界的大小、用於其預期目的的操作和使用規則、一套有助於改善區域狀況的措施和水源本身,以及防止其污染的要求。

腰帶一號 ZSO

這是水源周圍的區域,包括設施和取水設備。創建這條帶的目的是保護源頭,使污染不會進入。

圍欄第一區

邊界是如何定義的?很明顯,該區域的中心將是取水井。 SanPiN 文件中標明的距離將在各個方向與其相距甚遠。

  • 如果在完全排除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地點鑽井,則邊界的大小為 15-25 m。
  • 如果進水口位於有利的操作條件下,則距離相同。主要考慮水文地質條件。
  • 如果井受到可靠層位的保護,則距離可以增加到 30 m。
  • 如果視野沒有得到充分保護,則距離增加到 50 m。
  • 如果水塔安裝在井上,那麼帶的寬度可以是 10 m。在某些情況下,考慮到塔的設計,可以排除第一個帶,因為結構本身已經是最大的保護。
  • 鋪設長達 1000 毫米的管道也決定了保護區。如果管道鋪設在乾燥的土壤中,則皮帶以 10 m 確定,如果是濕的,則以 50 m 確定。

第二帶ZSO

飲用水源的第二個衛生保護區旨在保護地下水免受微生物和化學物質的負面影響。該區域的確切距離不存在。它們是根據各種方法進行專門計算的,包括分析方法、數值方法甚至圖形分析方法。計算基於流體動力學算法。

圍欄第二區

計算的本質是,各種降水污染物可以深入地下,到達含水層。因此,確定距離以使這些污染不會到達該取水層。事實上,這將取決於水庫內的水自我淨化所需的時間。例如,如果污染物在井前 500 m 處進入含水層,那麼當它們到達時,必須在自然因素的影響下獨立清理。地下水有這個性質。對於微生物的活動尤其如此。它們在水中時間長,要么死亡,要么無法作用於人體。

誠然,進行這樣的計算,很難確定微生物在含水層內的行為方式。畢竟,他們總是有機會進入這個品種並在那里呆很長時間。此類過程尚未研究。因此,供水水源地衛生防護第二條帶的規模增加了一定量。可以這麼說,以邊際組織它。

ZSO第三區

供水的衛生要求非常嚴格,這就是為什麼要對第三帶進行高度重視的原因,因為正是它保護了取水的含水層免受化學影響。在這裡,與第二個區域的情況一樣,邊界是根據計算確定的。 ZSO方案

ZSO方案

從計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設定帶邊界的基礎考慮了進入含水層的化學物質到達水井的時間。而這個時間值是由數字決定的——一萬天。一個體面的指標,對應於井本身的運行時間。也就是說,在化學品到達進水口之前,它的操作將結束。

很明顯,在計算供水源的第二和第三條衛生保護帶時的這種假設與缺乏對含水層及其周圍岩石內部發生的過程的了解有關。這就是為什麼將兩個區域的邊界設置為近似的原因,但要考慮到一定的餘量,這給了取水井不會被污染的希望。

燃氣管道安全區

俄羅斯立法區分了兩個天然氣管道保護區:天然氣分配網絡區和主要天然氣管道區。

RF LC 規定了管道(包括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區(第 6 條,RF LC 第 105 條),以及到主要或工業管道(包括天然氣管道)的最短距離區(第 25 條,第105 ZK 射頻)。

經俄羅斯聯邦政府 2000 年 11 月 20 日第 N 878 號法令批准的燃氣管網保護規則第 2 條規定,本規則在俄羅斯聯邦全境有效,對法人實體具有強制性位於配氣網絡安全區內的地塊的所有者、所有者或使用者,或設計民用和工業設施、工程、運輸和社會基礎設施,或在這些地塊邊界內進行任何經濟活動的個人.

《規則》第三款“e”項規定,配氣管網安全區為具有特殊使用條件的地域,設置在輸氣管道沿線及配氣管網其他對象周圍,以保證其正常使用條件。操作並排除其損壞的可能性。

為了防止其損壞或違反其正常運營條件,對包括在燃氣分配網絡安全區的地塊施加限制(產權負擔),禁止規則第 2 款中指定的人員,包括: ;圍堵安全區域,防止經營單位人員進入配氣管網,維護和消除配氣管網的損壞;生火併放​​置火源;挖掘地窖,用農業和開墾工具和機械挖掘和耕種土壤,深度超過 0.3 m(規則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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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17 年 9 月 20 日起保護主要天然氣管道的程序由俄羅斯聯邦政府 2017 年 9 月 8 日第 N 1083 號法令批准的主要天然氣管道保護規則規定。規則第 2 條確立了這一概念“主輸氣管道”包括:主輸氣管道的直線部分;壓縮機站;氣體測量站;配氣站、單位和減氣點;冷卻站 氣體;地下儲氣庫,包括連接地下儲氣設施的管道,《規則》第 3 條規定了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區域。

本規則對主要輸氣管道設施所在地塊的所有者(或其他合法所有者)規定了多項義務,並對地塊的使用作出了禁止(規則第4條)和一些限制。 - 特別是採礦、爆炸、建築、安裝、土地複墾、裝卸和其他工作和活動,只有在主輸氣管道所有者或主輸氣管道運營組織的書面許可下才能進行(第 6 條)規則)。

聯邦立法者對供氣系統設施所在地塊的實際使用規定的限制,由於通過氣體分配網絡輸送的氣體具有爆炸性和火災危險性,以及使用這些地塊的特殊條件在這方面的規定和對其進行經濟活動的製度不僅旨在確保供氣系統設施在運行、維護和維修期間的安全,而且還旨在防止事故、災難和其他可能的不利後果,從而保護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以確保他們的安全(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 06.10.2015 N 2318-O 的決定“關於拒絕接受公民奧西波娃·柳德米拉·弗拉迪斯拉夫娜(Osipova Lyudmila Vladislavovna)關於侵犯她的行為的投訴俄羅斯聯邦土地法典第 90 條第 6 款、聯邦第 28 條第 6 部分和第 32 條第 4 部分規定的憲法權利《俄羅斯聯邦天然氣供應法》)。

在 USRN 中註冊保護區

立法認為有義務在統一的國家房地產登記處(以下簡稱 EGRN)中登記供熱網絡的安全區。該規則在 2015 年 7 月 13 日 N 218-FZ 的聯邦法律“國家房地產登記”第 7 條、第 8 條中有規定。為了安全起見,管道經過的部分已註冊。

本監管法律法案第 10 條規定了在 USRN 中顯示的信息列表:

  • 分配給區域的屬性(數字、類型、索引);
  • 位置指定;
  • 決定安裝的政府機構的正式名稱;
  • 管理領土創建的命令的詳細信息;
  • 建築限制。

地方自治機構有義務在批准建立區域的命令和指示後,將有關區域組織的信息傳送到登記處。土地所有者申請將領土納入 Rosreestr,該機構的員工考慮這個問題,輸入信息,發出 USRN 的摘錄確認註冊。

供熱網絡的安全區域旨在防止對功能產生負面影響的因素——故障、事故。如果損壞是由陌生人造成的,賠償費用由他們承擔。

沿海保護區製度

沿海保護區可以做什麼?

一般來說,在沿海保護地帶的領土上,你可以做任何不被禁止的事情。包括娛樂、供水設施、漁獵設施、取水口、港口和水工建築物的佈置。同時,您需要記住為什麼要安裝保護條,這樣您也不能亂扔垃圾或污染水箱。

沿海防護帶禁止做什麼?

這裡的列表會更長。首先,對水域保護區規定的所有限制都適用於沿海保護區。在沿海保護地帶範圍內,禁止:

  • 將廢水用於土壤施肥;
  • 墓地、動物墓地、各類廢物(生產、有毒和有毒物質等)的傾倒場;
  • 執行航空蟲害防治措施;
  • 放置加油站、燃料和潤滑油倉庫、服務站、洗車場。
  • 車輛的移動和停車(特殊車輛除外)。只允許在道路上移動,並且只允許在道路上和配備堅硬表面的地方停車;
  • 放置和使用農藥和農用化學品儲存設施,
  • 污水排放,包括排水、水;
  • 普通礦產的勘探和生產。

如果海岸防護帶境內有森林,則另外禁止:

  • 砍伐人工林;
  • 使用有毒化學品來養護和保護森林;農業,除了乾草和養蜂業;
  • 創建和開發森林種植園;
  • 基本建設設施的放置,但與開展油氣藏地質勘探和開發工作有關的設施除外。

此外,禁止:

  • 耕地
  • 傾倒被侵蝕的土壤,
  • 放牛,
  • 組織兒童營和沐浴。

不禁止在沿海保護地帶以及水域保護區範圍內進行建設,但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為在建的設施配備淨水系統和廢物收集系統。您還可以在有關水保護區的文章中了解更多相關信息。

如果不遵守這些禁令,警方可以製定針對違規者的協議,並追究環境檢查員的責任。對於違反第 1 條對經濟和其他活動的限製而使用水體的沿海保護帶。 《行政違法法典》第 8.42 條。懲罰 - 罰款:

  • 公民 - 從 3000 到 5000 盧布;
  • 官員 - 從 8,000 到 12,000 盧布;
  • 對於法人實體 - 從 200,000 到 400,000 盧布。

結論

現在您對沿海保護區和水域保護區的一切都瞭如指掌。這些知識將幫助您正確地組織您在這些地區的經濟活動,保護自然,並通過將錢花在更愉快和更有用的東西上來節省金錢。

俄羅斯聯邦的立法正在迅速變化,因此本文中的信息可能會過時。我們建議您聯繫我們的律師,他們將免費為您提供建議。為此,請填寫以下表格:

下水道到水源的位置

由於下水道系統的損壞會對環境構成重大威脅,因此針對下水道系統的管道相對於水庫和其他水源的佈置制定了嚴格的規則。

為了 供水保護區 應位於遠處:

  • 距離河流不少於250m;
  • 離湖應該有100m的距離;
  • 對地下源,排污設施距離不宜小於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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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到供水管道至少要有 10 m 的距離,同時必須遵守以下條件:管道直徑必須小於一米。如果此參數的值大於 1m,則距離必須至少為 20m。

如果供水位於高濕度的土壤中,那麼污水保護區必須至少有 50 m 的距離。在這種情況下,管道的大小無關緊要。

安排下水道安全區時的重要細微差別

什麼是供水安全區+邊界確定規範SNiP 文件中包含的要求不僅對開展污水處理工作的開發商非常重要,而且對那些計劃在保護區開展某些工作的組織也非常重要。鑑於 SNiP 文件中包含的標準,有必要不要忘記當地法案中規定的要求。

當然,當它們獲得批准時,也是以相同的 SNiP 標準為基礎的。但是,它們可能包含某些細微差別。如果您不遵守它們,那麼對於開發人員來說,這可能會導致許多令人不快的意外。

您還應該知道,在對執行機構的違法行為進行訴訟時,將首先考慮當地的立法行為

如果計劃確定污水管道將在任何建築物附近通過,則必須按照當地立法規定的衛生標準,將其鋪設在距建築物底部一定距離處。只有在作品的表演者獲得建築物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後,才能減少行為所建立的距離。

管道保護區

管道保護區(天然氣管道、石油管道和石油產品管道、氨管道)的存在由藝術第 6 條規定。 105 ZK 射頻。此外,第 25 條藝術。俄羅斯聯邦土地法典第 105 條規定存在與主要或工業管道(天然氣管道、石油管道和石油產品管道、氨管道)的最短距離區域。

管道保護區依照本款規定。1.1 俄羅斯燃料和能源部於 1992 年 4 月 29 日通過俄羅斯 Gosgortekhnadzor 1992 年 4 月 22 日第 N 9 號決議批准的主要管道保護規則,以確保安全,創造正常運行條件防止輸送石油、天然氣、成品油、石油和人造烴類氣體、液化烴類氣體、不穩定汽油和凝析油的主要管道發生事故。

根據《規則》第 4.1 段,在輸送石油、天然氣、石油產品、石油和人造碳氫化合物氣體的管道沿線設立安全區,其形式為一塊土地,以有條件的線為界,距離石油、天然氣、石油產品、石油和人造碳氫化合物氣體的距離為 25 米。每一側的管道軸線。

納入管道保護區的地塊不從土地使用者手中收回,並由他們用於農業和其他工作,並強制遵守《主要管道保護規則》(《規則》第 4.2 條)的要求。

為保證正常運行條件,排除損壞幹線及其設施的可能性,在其周圍設置安全區,安全區的規模和進行農業和其他工作的程序由《主要管道保護規則》規定。管道(SP 36.13330.2012 的第 5.6 條。實踐準則。主要管道 SNiP 2.05.06-85 的更新版本*(由 2012 年 12 月 25 日國家建設委員會命令批准 N 108 / GS))。請記住,根據 SP 36.13330.2012 “SNiP 2.05.06-85 * Main pipelines”的 N 1 修正案(俄羅斯建設部 2016 年 8 月 18 日 N 580 令批准並生效) /pr),指定的規則集不是 適用於設計 鋪設在城市和其他定居點、海洋區域和田野的管道。

國家必須考慮到經濟需要甚至某些基本權利,包括財產權(在這種情況下,是指在保護區邊界內可能影響環境安全的物體),不應超過保護環境的利益(出於與工程通信相關的個人利益而從使用安全區中獲得一些或利益)。國家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確保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包括限制財產權以防止不利後果(歐洲人權公約 27.11.2007 N 21861/03 在 Amer v. Belgium 案中的判決) .

總之,應該指出,保護區的一個特點是俄羅斯聯邦立法規定的使用地塊的特殊程序。安全區邊界內的地塊不會從所有者手中收回,而是由他們根據為這些地塊建立的特殊法律制度(限製或禁止與建立區域目標不符的活動類型)使用。

城市規劃 外部工程網絡保護區

從建築工地到公用設施的組成和距離,即安全區 - 在 SNiP 2.07.01-89 * 中定義,此 SNiPa 的當前版本 - SP 42.13330.2011。實際上,從這個 SNiP 可以看出:

生活下水道安全區

區分壓力和重力下水道。因此,家用壓力下水道的安全區是從管道到建築物或構築物地基的 5 米。

如果下水道是重力的,那麼根據 SNiP,安全區將是 - 3 米。

在這種情況下,從圍欄或接觸網絡支架到下水道系統的最小距離將分別為 3 米和 1.5 米。

供水安全區

供水安全區從設施地基到管網5米。從企業圍欄基礎、立交橋、聯絡網和通訊支架、鐵路到供水系統的安全區為3米。

此外,從 SP 42.133330.2011 表 16(詳見下文)中,您可以找到有關鋪設給排水管道的以下信息:

“2。家庭下水道到家庭和飲用水供應的距離,米:到鋼筋混凝土和石棉管道的供水 - 5;從直徑達 200 mm - 1.5、直徑超過 200 mm - 3 的鑄鐵管供水;從塑料管供水 - 1.5。

污水和工業供水管網之間的距離,取決於管道的材料和直徑,以及土壤的名稱和特性,應為 1.5 m。

熱網安全區

從通道、隧道外牆、無通道敷設外殼到建築物地基的熱網最小安全區為5米。

電纜和通信網絡安全區

從網絡到建築物或構築物基礎的所有電壓的電力電纜和通信電纜的安全區為0.6 m。

這是表格本身 - 它的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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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線安全區

然而,根據同一段落,如果電力線鋪設在人行道下的定居點邊界內,則:

  • 最大 1 kW,從最外層電線到建築物地基的允許安全區域為 0.6 米,距道路為 1 米。
  • 對於超過 1 千瓦至 20 千瓦的線路 - 安全區為 5 米。

根據同一附件,在電力線穿越可通航河流的地方,其保護區將是100米。對於非通航河流,保護區不變。

在電力線保護區,確定了土地使用的特殊程序。在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並未從所有者手中奪走,但對其使用施加了產權負擔 - 不要建造、儲存、阻塞、不要錘打樁、不要鑽坑、使用重型設備僅在與網格組織等達成協議。 P.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分辨率。

保護區雖然根據申請確定,但最終由網絡所有者建立,有關它們的信息被轉移到地籍室。該決議的第 7 段規定,網格組織必須自費在這些相同區域中放置有關安全區域的存在、危險和大小的信息 - 即安裝適當的信息標誌。

住宅和公共建築安全區

同樣在 SP 42.13330.2011 中,您可以找到一張表格,用於規定從住宅建築到車庫、停車場和服務站以及到公共建築(包括教育和學前機構)的距離。

喬木和灌木保護區

事實上,這張表應該完全相反地理解,因為從建築物到樹木和灌木(綠地)的距離是有規定的。

由此得出,從建築物的牆壁到樹幹軸線的最小距離是 5 米。

燃氣管道安全區

燃氣管道的區別在於設備(地上、地下)、管道內的壓力(從幾千帕到 1.5 兆帕)和管道的直徑。燃氣管道到建築物的距離在附錄 B 的 SP 62.13330.2011 中定義。以下是本申請的摘錄,用於確定地下和地上燃氣管道的安全區域。

公用設施之間的最小距離

即使在合資企業中,您也可以找到一張表格,規定公用設施之間的最小距離。供水和下水道、電力電纜和熱網之間的距離、雨水管和家庭之間的距離等。

3.2. WZO境內的地下水源活動*

3.2.1。第一帶活動

3.2.1.1。第一條 ZSO 帶的領土應
計劃將地表徑流轉移到其極限之外,美化,
圍欄和固定。通往結構的路徑必須具有實心
塗層

_________

* 目標
措施是保持水的自然成分的恆定性
通過消除和防止其污染的可能性來取水。

3.2.1.2。不允許:落地高
樹木,所有類型的建築不直接相關
供水設施的運營、改建和擴建,包括
鋪設各種用途的管道,安置住宅和
住宅建築、人類居住地、殺蟲劑的使用和
肥料。

3.2.1.3。建築物必須配備
污水排放到最近的住戶或
工業污水處理廠或當地污水處理廠,
位於 ZSO 的第一個區域之外,考慮到
第二區的領土。

在特殊情況下,在沒有
下水道應配備污水和家庭防水接收器
廢物位於排除第一個領土污染的地方
出口期間的 ZSO 皮帶。

3.2.1.4。自來水廠,
位於衛生保護區的第一區,必須配備
考慮到防止通過頭部污染飲用水的可能性和
儲罐和灌裝裝置的井口、人孔和溢流管
泵。

3.2.1.5。所有進水口必須
配備有系統地控制符合實際情況的設備
設計容量供水系統運行期間的流量,
在 ZSO 邊界的設計和證明中提供了規定。

3.2.2.第二、三期活動
腰帶

3.2.2.1。檢測、堵漏或
恢復所有舊的、休眠的、有缺陷的或不正確的
在可能性方面構成危險的作業井
含水層的污染。

3.2.2.2。鑽新井和新
與土壤覆蓋擾動相關的施工是通過
與國家中心的強制性協調
衛生和流行病學監督。

3.2.2.3。禁止將廢水注入
地下視野,固體廢物的地下儲存和底土開發
地球。

3.2.2.4。倉庫禁止
燃料和潤滑劑、殺蟲劑和礦物肥料、蓄電池
工業廢水、污泥儲存和其他造成危險的物體
地下水的化學污染。

允許放置此類對象
僅在使用受保護的地下水時在 ZSO 的第三個區域內,
受實施保護含水層特別措施的約束
在中心的衛生和流行病學結論存在的情況下免受污染
國家衛生和流行病學監督,考慮到發布
地質控制機構的結論。

3.2.2.5。及時完成必要的
直接影響地表水的衛生保護措施
與所用含水層的水文連接,符合
保護地表水的衛生要求。

3.2.3。第二帶活動

除了第 3.2.2 節規定的活動外,
ZSO第二區內,地下水供應源受制於
以下附加活動。

3.2.3.1。不允許:

• 墓地、動物墓地、田野的佈置
污水、過濾場、糞肥庫、筒倉溝、
畜禽企業及其他設施,
造成地下水微生物污染的危險;

• 施用化肥和殺蟲劑;

• 砍伐主要森林和
重建。

3.2.3.2。實施衛生措施
改善定居點和其他物體的領土(設備
下水道,防水污水池的佈置,排水的組織
地表徑流等)。

管網鋪設規範

什麼是供水安全區+邊界確定規範

供水系統的管道通常專注於服務於清潔環境,並儘量減少外來元素。因此,在符合衛生和衛生標準的情況下,允許在保護區的第一區鋪設水管。但是,再次,在對他必須與之合作的來源和消費者進行徹底研究之後。

還有一些禁止措施完全排除在保護區內組織第三方網絡。首先,它涉及主管網的水管鋪設,無論其目的如何。同樣的規則適用於與清潔、工業或農業設施交互的其他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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